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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香港舞蹈概述2019》
回應

林亞婷

林亞婷博士為臺北藝術大學(TNUA)舞蹈理論研究所副教授,並為國際事務長及文資學院文創產業國際藝術碩士學位學程主任。她曾擔任「台灣舞蹈研究學會」理事長,現為監事,以及美國「舞蹈史學者學會」(Society for Dance History Scholars*)前任理事。

 

*2017年,美國「舞蹈史學者學會」與「舞蹈研究聯盟」(Congress on Research in Dance)合併成「舞蹈研究學會」(Dance Studies Association)。

前言

 

從台灣觀察香港近年舞蹈生態,我感受到的彼此緊密連結,集合眾人力量,激發舞蹈生態在創意、製作、觀眾參與以至討論和紀錄的活力。例如從《舞蹈手札》的文章、關於香港早期舞者及教育者的中英雙語出版《拾舞話:香港舞蹈口述歷史》(下稱《拾舞話》)以及較近期的《香港當代編舞家作品研究1980- 2010:香港當代舞蹈歷史、美學及身分探求》(下稱《香港當代編舞家作品研究1980- 2010》),我預視本地舞者、行政人員以及作者不但相互合作,更進一步連結外地人脈及資源,務求與最新的國際關注及議題,平起平坐。

俞若玫《舞蹈作為社會實踐的重要維度──以2019年社區及社群舞蹈計劃為例》(頁9-23)

 

我先回應俞若玫的文章,她就著四個她曾參與、觀察或訪談組織者的案例,從四個方向反思:空間質素、美感經驗、水平教學及系統改變,文中研究個案包括:

  1. 俞曾親身參與的香港與泰國合作計劃「Acts of Commoning: HK – Thai Cultural Exchange Project」,

  2. 香港藝術節與英國合拍劇團聯合製作計劃《萬物起舞》,

  3. 不加鎖舞踊館製作的兩年計劃 《身體年輪》,

  4. 盧淑嫺(兩口米)主辦、由2019年之工作坊延伸的《舞動所能 · 心 · 共融》

 

然而,討論個案之前,具文化研究背景的俞若玫,先介紹社群舞蹈的背景,以及其作為社會實踐的重要性,並重申藝術家的社會責任。文章參考學者如鮑曼(Zygmunt Bauman)、克萊兒.畢莎普(Claire Bishop)、布西歐(Nicolas Bourriaud)以及雪農.傑克森(Shannon Jackson)的論點,其中她引用鮑曼對社區要義的另一角度:「保證為個體提供確切的把握,保障生活及人身安全」(頁15),帶出對社區計劃中女性與老人權益的關注。

 

俞強調需要釐清舞蹈的目的,如何可以更共融,如何可以讓所有參與者理解舞動,她甚至提出參與者如感到不自在,也應該有「拒絕」的選擇(頁16)。

至於美感,透過訪問來自主辦機構的專業舞者李振宇,俞再次概括她對「社區裡的素人如何以身體真誠地表達個性」的重視(頁17),推動「舞動所能」(DanceAbility)的盧淑嫺進一步指出「迎接這種身體、能力的差異,就取消了高低的關係」(頁17)。

 

台灣同樣有銀髮社群舞蹈(如驫舞劇場的工作坊系列),近期則有文化平權的討論,歡迎不同身體能力的參與者享受肢體律動。盧淑嫺在工作坊所採用的即興接觸(Contact Improvisation)及親子接觸(ContaKids),在台灣亦日漸普及。早在三十年前,古名伸及其舞團成員已引入即興接觸,向本地其他社群傳揚,並連接「身心學」研究(Somatic research),例如古舞團成員黎美光就曾多次與在台輔導員及治療師合作,主持此類工作坊。[1]

 

在文章尾聲,俞若玫提出「藝術家當然不是社工[……]但社區舞蹈計劃到底針對甚麼社會脈絡及需要?給社群帶來怎樣的美感經驗及如何產生?這些都要首要考慮的。」(頁22)。誠然,對社區及社群舞蹈組織者而言,這些提醒相當重要,因為他們需要先行理清工作坊的目的,並非僅僅為了推廣藝術及增加舞蹈表演的觀眾,更要創造橫向轉化以及其他系統改變的可能性,不然,投放在這些計劃的資源就會付諸流水。

 

梁偉詩《「重新發現」香港編舞家──《香港當代編舞家作品研究1980-2010:香港當代舞蹈歷史、美學及身分探求》》(頁24-35)

 

梁偉詩的文章圍繞一本研究香港當代編舞家作品的文集,書內提及的六位編舞家都是活躍於1980至2010年。此文開首即處理現時表演藝術研究的背景,隨後比較香港與外地(如法國、比利時及中國)的情況,並對遲起步卻又迫切的本地舞蹈研究提出關注。

 

接下來的章節題為「口述史作為研究方法」,聚焦本文先前提及、由兩位研究員(李海燕及林喜兒)訪談十位本地舞壇先驅的雙語出版《拾舞話》。我讀過當中數篇,對資深舞蹈藝術家劉兆銘(1931-)及教育家鍾金寶尤其印象深刻,前者在1960年代曾於法國編舞家莫里斯.貝嘉(Maurice Béjart)的二十世紀芭蕾舞團(Ballet du XXe siècle)演出,後者則協助在港建立英國皇家舞蹈學院的芭蕾舞教育課程。

 

這些資深舞者年近九十歲,他們的功勞和貢獻應當被好好紀錄,以供後來者參考。事實上,台灣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(簡稱「文建會」,2012年改組為文化部)在1995年藝術學院(National Institute of the Arts,NIA)(2001年後改稱臺北藝術大學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the Arts,TNUA)曾舉行「1995台北國際舞蹈季:半世紀的腳步」研討會及演出,並以口述史方式,訪問多位台灣舞蹈界先鋒,包括高棪(1908-2001)、蔡瑞月(1921-2005)、李天民 (1925-2007)、李淑芬(1925-2012)、 劉鳳學 (1925-)及李彩娥(1926-)。該次盛事上,他們不少學生分享美好往事,甚至展演他們敬愛的老師之舞作,為人津津樂道。

 

梁偉詩的文章其後主要討論2019年在港出版的《香港當代編舞家作品研究1980-2010》,書中六篇文章研究在1980至2010年活躍的當代舞者,包括錢秀蓮、黎海寧、梅卓燕、伍宇烈、潘少輝及楊春江。此書配對舞者與研究員/作者的組合也頗為獨特,包括來自台灣的舞蹈學者同事陳雅萍,她在書中撰寫黎海寧及其舞作分析。我因為也從事香港城市當代舞蹈團的研究,對此書探討的六位編舞家當中五位也相當熟悉,而在作者方面,藝評人及詩人洛楓也是我的好友與戰友,因此自然樂見此重要著作面世[2]。正當舞蹈評論備受期待,此書正好引起更多注目,並為舞評增添深度。誠如洛楓所言,舞蹈評論是「實踐的書寫」和「藝術的書寫」,或借梁偉詩的說法,是為兩者的結合。藉由藝術家、作家以及製作人/策展人通力合作,再加上西九文化區的新場館落成,通過藝術,尤其是舞蹈,推廣香港品牌的目標,如若尚未達成,亦是指日可待。

 

丘思詠《「發展」進行中──香港街舞發展聯盟》(頁36-44)

 

最後一篇文章探討香港街舞的流行現象,以及香港街舞發展聯盟如何與政府部門合作以爭取更多財政資源,以至通過教育推廣活動增加曝光。丘思詠透過訪問香港街舞發展聯盟主席,剖析街舞應否移師劇場演出的爭議。丘思詠強調「地道」的重要,並引述前文提及的影視舞蹈前輩劉兆銘,比喻此類劇場為香港地道食物雲吞麵(頁38)。的確,很多舞蹈學生的起步點,都是下課後與友儕跳街舞,繼而決定投身專業舞者行業,而通過鬥舞或競爭更激烈的街舞比賽,這些青年人未來大有機會成為舞蹈家,甚至打入2024年的巴黎奧運,為香港帶來獎牌和榮耀。因此,我亦認同街舞轉向建制的舉動,並非背叛街頭精神,而是改變和發展這種多元有機的舞蹈形式的重要機會。

 

結語

 

2019年對香港舞蹈研究出版而言,絕對是歷史性收穫豐富的一年。《拾舞話》和《香港當代編舞家作品研究1980-2010》 同年付梓出版,先後僅相隔數月,當然背後的籌劃、研究與寫作長達數年。在這動盪的一年,本地編舞家亦交出世界級的舞蹈作品,甚至帶到台灣巡演,例如黎海寧與香港城市當代舞團再度呈獻《春之祭》,全新班底首度邀請台灣的舞者周書毅擔綱演出,我有幸在香港及台北,都現場觀賞了,非常震撼。

 

過去數十載港台舞蹈界連繫甚深,我衷心希望兩地得以持續緊密合作,甚至更進一步發展。執筆時正值2021年秋季,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嚴峻,現場演出戛然而止,在此風雨飄搖之時,但願能夠彼此扶持,一步一步,走出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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